新北市一名紀姓女子已婚,與一名呂姓男子在交友軟體上認識,紀女逮到機會,與呂男交往,其間更是向呂男借錢數十萬,以各種理由來借錢,事後形跡敗露,遭呂男發現,被告上法院,今以詐欺取財罪判處1年6月。
紀女在何呂男交往期間,以林姓女子來化名,謊稱自己在美容中心工作,表示自己要補習考照,要呂男提供四萬元,事後又表示不小心打翻精油,向呂男借錢12萬。食髓知味的紀女,還以發生車禍糾紛,向呂男借錢250萬,呂男原先還想向地下錢莊借錢給紀女,但遭家人阻止,也恍然大悟,報警並和警方合作逮人。
警方當場戳破紀女謊言,紀女在法庭上強辯自己與呂男是男女朋友,且有發生性行為,執意若有意詐騙,就不需與呂男有親密行為,但法官認為紀女辯解事項大都拿不出證據,且利用呂男感情經驗不足來借錢詐騙,今判刑1年6個月,只有4個月能易科罰金。